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
根據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
規范運作指引》及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《章程》、
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》等有關規定,作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,我們對公司第二
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的《關于聘請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2年度審計單位
的議案》進行認真審議,對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等方面進行了調查,現發
表如下獨立意見:
1、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是具有證券從業資格、實力較強、信譽良好的會計師事
務所;
2、鑒于該所具備較好的服務意識、職業操守和履職能力,我們同意公司聘請國富
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2年度審計單位。
獨立董事: 張慶茂 王 旬 張錦慧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轉載請注明出處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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